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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企业年报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企业每年5月底前需完成高新统计年报,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的,由认定机构取消高新资格,并追缴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2017年起,高新企业年报填报的数据及发展情况已经与统计、财政、税务、科委等数据库联网,须确保各平台件提交的数据勾稽关系一致。企业所有数据需提前梳理、确保符合认定条件,填报风险和难度逐年增大,需要具备专业的财务知识及高新企业资质维护经验。


      填报企业范围:

所有经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证书尚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均需填写高新年报。


     填写年报时请自查填写的数据是否符合要求:

1. 系统中财务相关数据单位为“万元”;

2. 总收入指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

3. 销售收入为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按照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口径计算;

4.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一般来说:总收入>销售收入>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5. 境内研究开发费用数据不可为“0”;

6. 科技人员数指公司2020年工作满183天的科技人员(包括专职、兼职及临时聘用人员),且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应达到10%以上;

7. 高新年报数据应尽量与工商年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火炬统计年报填报的数据保持统一。


企业通过高新认定之后还需针对财务、研发项目、科技成果及转化等数据进行季度或年度申报,官方申报平台有:


1.科技部火炬统计:科技部火炬统计信息调查系统

填报网址:https://tyrz.chinatorch.org.cn/hjismp/a/login#tj

截止时间:每年3月


2.高新网年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

填报网址:https://fuwu.most.gov.cn/authentication/sso/login

截止时间:每年5月31日


3.北京统计局:北京统计联网直报系统

填报网址:http://tjj.beijing.gov.cn/

截止时间:每年3月31日


4.其他地方部门统计

各省市统计局、税务、科委、创新委员会等部门自行组织季报、年报数据填报,截止时间不一。

说明:如企业在存续期间发生名称变更、合并、拆分、迁移等,办理年报同时,需单独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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